第十七章
稱義者:他們藉著聖靈的生命
羅 8:1-11
《羅馬書》第八章緊接第七章的順序,總是一個有趣且富有成果的研究。沒有人能在不感受到兩章之間強烈聯繫的情況下讀完它們,這是一種既對比又互補的聯繫。羅 7:7-25 的段落與第八章之間的對比確實巨大。前者嚴酷的分析,除了結尾處那一點點感恩的片段(甚至這之後緊接著又是對神祕二元論的重述)外,沒有任何緩解,與後者的啟示與勝利相比,就像一個幾乎沒有星光的夜晚,令人窒息且充滿電氣,對比著一個盛夏的早晨,且未來還有更榮耀的明天。而且,這不僅是對比,更是互補。白天與黑夜的關係,正如黑夜為白天作了準備,飢餓為食物作了準備。前一段經文中缺失的內容,在後一段中得到了豐富的供應。在那裡,聖靈——「主,生命賜予者」——的名字未被聽見。在這裡,聖靈的事實與能力無處不在,以至於在整本聖經中,除了救贖主自己的逾越節講論外,沒有其他部分能為我們提供關於這個極其寶貴主題如此豐富的啟示。在這裡,我們找到了「平息爭端」的祕密,這爭端我們剛剛目睹,在我們自己的靈魂中也深有體會。這裡是在我們稱義的生命中「如何行事並討神喜悅」的路(帖前 4:1)。這裡是如何不成為「身體」的受害者和「肉體」的奴隸,而是透過內在能力的持續操練,「治死身體的惡行」,並「隨從聖靈而行」的路。這裡有我們可以永遠喜樂地償還這種行事之「債」的資源;在「賜給我們的聖靈」那全備的能力中,將我們救贖的主所應得的——祂購買的價值,即我們甘心、充滿愛意的降服——獻給祂。
這一榮耀真理的引入方式確實值得注意。它並非沒有準備和暗示;我們已經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聽過聖靈了(羅 5:5;羅 7:6)。天上的水已經在流動中被看見和聽見;就像在石灰岩地區,旅行者可以透過田野間的裂縫,看見並聽見那被掩埋卻活著的洪水。但在這裡,聖靈的真理,就像那些洪水,最終在某個粗糙的懸崖底部找到了出口,傾瀉入光中,並使整個場景充滿活力。在這種處理的順序和方式中,有一個屬靈的,也有一個實際的教訓。關於基督徒生活的經驗,我們確實被提醒,在某種意義上,從我們擁有基督的第一個小時起,我們就擁有了聖靈,是的,是在祂的豐盛中。我們也被提醒,另一方面,至少有可能我們需要如此認識並使用我們這約中的產業,在經歷了其他方向的悲慘實驗後,生命從此將成為自由與聖潔喜樂的新經驗。同時我們被提醒,這樣的「新起點」,當它發生時,從我們這一邊看是新的,而不是從主那一邊。水一直在岩石下流動。祂恩典所賜的洞察力與信心,並非從上面呼喚它,而是彷彿從內部,釋放了那裡本已存在的東西。
這對基督徒教師和牧者而言,是一個重要的實踐功課。一方面,他在公開或私下的教導中,應當極力強調聖靈的啟示。只要他能做到,就絕不讓信徒心中對「聖靈的同在與大能之豐盛」的絕對必要性,存有任何懷疑或遺忘,因為若要活出真正的基督徒生命,這份豐盛是不可或缺的。他應當大膽且完整地描述聖經所啟示的生命——當那神聖的豐盛居住在人裡面時,生命會是怎樣的,也必須是怎樣的:那是何等確據、內心何等喜樂、對周遭何等有益、何等純潔、自由、剛強、何等屬天、何等實際、何等謙卑。他應當勸勉那些尚未領悟的人,在自己的經歷中去學習這一切,並在禱告中支取神這份大能的恩賜。另一方面,他也要謹慎,不可將自己的理論過度誇大,也不可過於僵化地規定經歷的方法。並非所有信徒在信心的起初階段,都能立刻領悟並運用這「約」所賜予他們的豐盛。對於我們許多人來說,這種領悟往往是在初見基督之後才臨到的,而經歷與行動也未必總是千篇一律。對有些人來說,這是一次刻骨銘心的意識危機,是一場個人的五旬節;另一些人則像從睡夢中醒來,發現那份意想不到的寶藏就在手邊——直到那時,它才被揭開,而遮蔽它的不過是如影般的薄紗;還有些人則意識到,不知何故,自己已開始運用那份同在與大能,而這是不久前他還未曾做到的——他跨越了一道界線,卻不知是在何時。
然而,在所有這些情況中,那人在一個偉大的層面上,始終都擁有這份偉大的恩賜。在約中,在基督裡,這恩賜本就是他的。當他藉著悔改的信心踏入主裡面時,他所踏上的土地,奇妙地說,完全是他自己的。而就在那一刻,生命水的河就在這地底下奔流。他所要做的,只是去發現、去汲取、去應用。
再者,我們剛才指出的「擁有基督」與「擁有聖靈」之間的關係,是一個極其重要、屬靈且實際的問題,這段經文對此有顯著的呈現。當我們閱讀這段經文時,會發現聖靈與聖子的真理是不可分割地連結在一起的。「生命聖靈的律」與「基督耶穌」緊密相連。神的兒子被差遣,取了我們的肉身,作為我們的贖罪祭而死,好叫我們能「隨從聖靈而行」。「神的靈」就是「基督的靈」。基督之靈的同在,使得祂所居住之處,「基督就在你們裡面了」。在這裡,我們讀到了一個警示,同時也讀到了一個充滿豐盛祝福的真理。我們被警告要記住,並沒有一個可以與基督分開的「聖靈福音」。我們絕不能以為可以從主耶穌基督進階到一個由聖靈掌管的、更高或更深的領域。聖靈工作的所有理由、方法和結果,都與神的兒子永恆且有機地連結在一起。我們之所以擁有聖靈,完全是因為基督的死;我們之所以擁有生命,是因為祂將我們與活著的基督連結。我們對聖靈豐盛的實驗性證明,在於基督對我們而言就是一切。我們必須防備任何對聖靈工作與榮耀的闡述,若這些闡述有片刻忽略了上述事實。我們不僅要防備,更要為此歡喜:聖靈那偉大且無窮的工作,始終都是在基督耶穌這塊神聖的田地上進行的。我們每天都要支取那位內住的生命賜予者,讓祂為我們做祂那獨有的、具代表性的工作;向我們顯明「我們的王在祂的美麗中」,並「以祂來充滿我們思想與意志的泉源」。
回到這兩大章節的連結。我們已經看到它們是多麼緊密且充滿內涵;它們既是對比,也是互補。但無疑地,第八章不僅僅是第七章的對應篇。相反地,儘管第七章為第八章提供了特殊的動機,但第八章實際上是對整卷書信先前論證的總結,或者說是整個先前架構上的冠冕。它以對我們「稱義」的深刻重申作為開端,這一點在羅馬書 7:7-25 中並未被提及。它使用了推論性的連接詞「因此」(ἄρα)——這與緊接在前的經文並無直接關聯。隨後,它不僅展開了聖徒當前的接納與自由,還揭示了他們那驚人的榮耀未來,這在羅馬書 5:2 中已有所暗示。其結尾充滿了那偉大的首要奇蹟——我們的蒙接納。「祂稱他們為義」;「是神稱他們為義」。因此,我們不應僅將第八章視為第七章的繼承與對應。在某些重大方面確實如此,但它不僅於此;它是我們所研究的所有偉大恩典真理的匯合點,是它們在聖潔與榮耀之海中的匯合點。
當我們接近本章的第一段時,我們自問其整體信息是什麼,其真正的寄語為何。那就是我們擁有神的聖靈,目的是為了聖潔的忠誠與聖潔的自由。這一事實的基礎再次被指出,即我們在基督裡完全稱義及其贖罪祭的簡短宣告(羅馬書 8:3)。接著,從「在基督裡」這幾個字開始,他開啟了關於我們擁有聖靈的宏大啟示——我們與基督聯合,那使我們與祂連結的聖靈,如今在祂裡面釋放了我們,不僅脫離了定罪,更脫離了罪的權勢。如果我們確實是在基督裡,聖靈就在我們裡面,居住在我們裡面,而我們也在聖靈裡。因此,被這蒙福的大能所擁有並充滿,我們確實有能力去行走、去順服。這一切並非機械式或自動化的;我們依然是完整的人格;那位佔有並擁有我們人格的主,絕不會有片刻侵犯它。但祂確實擁有它;而基督徒,既擁有祂又被祂所擁有,不僅有義務,更有能力在謙卑而實際的現實中,在另一種未知的自由裡,「成就律法的義」,「討神的喜悅」,活出一個不為自己、只為祂而活的生命。
因此,正如我們在接下來的細節中所見,使徒雖然仍牢牢地把握住「稱義」這一點,但現在已完全專注於其結果——「成聖」。他解釋說,這個結果不僅僅是感恩的情感問題,也不是被赦免者理所當然的忠誠表現。他將其視為一種神聖的大能,是在他們蒙接納的「約」之下所保障的。
我們豈不應當懷著神聖的期待,帶著無法言喻的渴望,進入這釋經研究,以領受在那「約」中屬於我們的一切嗎?我們豈不應當在每一句話上都銘記:這是基督藉著保羅在說話,並且是對我們說話?對於我們,正如對於我們的屬靈先祖一樣,這一切都是真實的。正如這真理在他們身上實現,它也必將在我們身上實現。
我們將會感到謙卑,也會感到喜樂;因此,我們的喜樂將會更加穩固。我們將發現,無論我們如何「隨從聖靈而行」,以及我們對罪有何等真實的統治權,我們仍需處理「身體的行為」——那身體仍「因罪而死」,是「必死的」,尚未「得贖」。即使是最喜樂的勸勉,也會在實踐上提醒我們:在「約」中,擁有與個人的實際狀況是兩回事;我們必須警醒、禱告、省察自己並捨己,如果我們想要「成為」我們所「是」的。然而,這一切不過是每一行經文那蒙福主旨的益處。我們在主裡蒙接納。在主裡,我們擁有永恆的聖靈作為我們內在的擁有者。讓我們起來,與我們的神「謙卑同行」,同時也滿懷喜樂。
保羅再次開口,或許是在一段沉默之後,而德丟第一次寫下了這些如今不朽且受人愛戴的文字。因此,鑑於我們救贖的這一偉大事實,對於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現在沒有定罪了。「在基督耶穌裡」——奧秘的聯合,蒙福的事實,由那將我們這些罪人與主連結的聖靈所成就。因為那在基督耶穌裡生命聖靈的律,釋放了我——那個剛才描述過掙扎的人——脫離了罪和死的律。「律」,即那規範性的旨意,為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制定了祝福之約,已經釋放了他。藉著一個奇特而充滿內涵的悖論,我們這樣理解:福音——那個藉著信心帶來接納與聖潔的信息——在這裡被稱為一個「律」。因為雖然對我們而言它是白白的恩典,但對神而言,它也是不可動搖的條例。大赦是祂的諭令。正是藉著天上的「法規」,罪人因信而在擁有基督的同時,也擁有了聖靈。在這裡,帶著一種崇高的突兀與直接,那「約」的偉大恩賜——聖靈(稱義之約所賜予的目的),被推崇為「約」的特徵與冠冕。此刻彷彿這就是一切——我們,「在基督耶穌裡」,處於那確保我們擁有聖靈豐盛的律之下。而這個「律」,不同於西奈山嚴厲的「字句」,確實已經「釋放了我」。它不僅賦予我地位,更賦予我能力,使我能從一個敵對的律——罪和死的律——中解脫出來。而那個敵對的「律」是什麼呢?我們敢說,它就是西奈山的規範性旨意:「你當這樣行,就必存活。」這是一句硬話;因為那律法本身最近才被辯護為聖潔、公義、良善且屬靈的。而在書信中僅僅幾行之前,我們聽到了「罪的律」,它是「被肉體所服事」的。如果不是因為這裡的下一節經文(一個更近的上下文),我們本會毫不猶豫地解釋這個「律」與前者相同,但在那裡,「律」毫無疑問是指神聖的道德準則,儘管被視為「軟弱的」。這兩者難道不是同一個嗎?將那神聖的準則稱為「罪和死的律」,並不是說它是罪惡且致死的。它只需要意味著——我們認為它確實意味著——它是罪的契機,是死的憑據,因為它的聖潔與墮落之人的意志發生了無法緩解的衝突。它必須命令;而人,身為他所是的樣子,必然會反叛。他反叛;它必須定罪。然後,他的主來為他死,並復活;聖靈來,將他與他的主聯合。現在,從那作為挑釁無助、有罪意志的律法,以及作為索取罪人刑罰之死的律法中——看哪,這人被「釋放」了。因為——(過程現在被詳細解釋)律法所不能行的——它的功能本非如此,即無法使我們這些罪人從靈魂深處遵守其誡命——神,當祂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肉身的樣式,成為罪身,道成肉身,在我們相同的本性中,在那些對我們而言是罪的載體與契機的塵世生活條件下,並作為贖罪祭,既是補贖又是和解,在肉體中定了罪的罪;注意,不是赦免它,而是定了它的罪。祂下令將其處決;祂殺死了它對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的索求與權勢。而這一切,是在「肉體中」完成的,使人類的塵世條件成為罪失敗的場景,為我們在「肉身中的生活」提供永恆的鼓勵。其目標與結果是什麼呢?是為了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;使我們在基督裡蒙接納,並在日常環境與經歷的「行走」中運用聖靈的大能,從自我的意志中解脫出來,以單純與喜樂去迎合神的旨意。
這就是律法的「義」,不多也不少;這不僅是普遍的,更是衷心的順服。因為它的第一要求,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,在它屬靈的核心意義上,意味著將自我從中心位置拉下,讓主坐在那裡。但只要人與神之間仍有未解決的帳,這就永遠無法實現。只要神的律法不僅被違背,而且未被滿足、未被贖罪,摩擦就必然存在。因此,直到那唯一足夠的人——與神合一、與人合一——踏入這缺口,成為我們的和平、我們的公義,並藉著聖靈成為我們的生命,這種狀況才得以改變。因祂的犧牲而安息,因祂聖靈的大能而工作,我們現在可以自由地去愛,並在神聖的賦能下行走在愛中。同時,那種認為可以無罪完美、從而提出功德要求的夢想,與其說是遭到否定,不如說是從根本上被排除在外,根本不在考慮之列。因為新地位的核心真理是:主已經為我們完全處理了律法關於人應「配得」接納的要求。「誇口」從這種新的律法成全生命中被徹底地「排除」了。因為那意味著法律滿足的「成全」,永遠地從我們手中被基督接過了;而我們所擁有的,只是那謙卑的「成全」,意味著在實踐中一種安息、無憂、敬畏且毫無保留的忠誠。在蒙接納的生命中,在聖靈的大能下,我們的心思——靈魂的傾向與重力——現在被帶到了這一點。因為那些隨從肉體的人,即自我生命中未改變的孩子,他們思想、關注、並與肉體的事物有道德上的親和與交流;但那些隨從聖靈的人,思想聖靈的事,即祂的愛、喜樂、和平,以及所有那神聖的「果子」。他們那被釋放且承載聖靈的生命,現在正朝著那個方向,帶著其真實的傾向。因為肉體的心思,即自我生命的心思,是死;它涉及靈魂的毀滅,在定罪中,並與神隔絕;但聖靈的心思,即內住的聖靈賜給信徒的親和力,是生命與平安;它意味著與基督——我們的生命與接納——的聯合;這是靈魂意識到祂的狀態。因為——這種兩種「心思」的絕對對抗是如此的「因為」——肉體的心思是對神的個人敵意;因為它不服神的律法。事實上,它也不能服;那些在肉體中、將自我生命作為律法的人,不能討神的喜悅,「不能滿足」那位愛我們卻擁有絕對主權、要求成為整個人之主的神的願望。
「他們不能」:這是一種道德上的不可能。「神的律法」是:「你要盡心愛我,愛鄰如己」;肉體的心思是:「我將愛我自己和我的意志放在第一位,且最愛它」。無論這如何被偽裝,即使是對那人自己而言;它在本質上永遠是一樣的。它可能意味著對公開邪惡的挑釁性選擇;也可能意味著對文學、藝術、工作或家庭的一種微妙且幾乎轉瞬即逝的偏好,勝過對神旨意的偏好。無論哪種情況,它都是「肉體的心思」,這東西無法被提煉和教育成聖潔,而必須作為其永恆的敵人被徹底放棄。
但你們(對「你們」有一個喜樂的強調)不是在肉體中,而是在聖靈裡,假設(他暗示的不是疲憊的疑慮,而是真實的省察)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,將你們自己交託給那內住的同在,作為你們的律法與奧秘;祂在你們心中安家,謙卑地受到歡迎,並持續居住。但如果有人沒有基督的靈(祂既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,由子所差遣,為要啟示並傳遞祂),那人就不是屬基督的。他可能帶著他主的稱號,外表上可能是一個基督徒,可能享受著聯合的神聖聖禮;但他沒有「那實體」。那以聖靈果子為證的聖靈,並非那裡的內住者;而聖靈是我們與基督的生命紐帶。但如果基督藉著聖靈在你們裡面,藉著信心住在聖靈所「加強」以接受基督的心中(以弗所書 3:16-17)——沒錯,身體因罪而死,原始的判決仍然在那裡「運作」;身體依然是致死的,它是墮落的身體;但聖靈是生命,祂在那身體裡,是你們永恆能力與平安的奧秘,這是因為公義,因為你們主所成就的功德,在其中你們蒙接納,並為你們贏得了這奇妙的聖靈生命。
那麼,即使對於身體,也有一個與這活潑的現在有機連結的榮耀未來。讓我們聽他繼續說:然而,如果那叫耶穌——那位被殺的人——從死裡復活者的靈,住在你們裡面,那叫基督耶穌——那位被啟示並榮耀為受膏救主的人——從死裡復活者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那「脆弱的殿」,曾經如此污穢且令人污穢,如今在父眼中卻是寶貴的,因為它是祂兒子聖靈的居所。不僅如此,那位藉著使我們與基督聯合而實現我們救贖的同一位聖靈,必將以我們未知的方式,將這一過程帶向其榮耀的冠冕,並以某種方式成為「我們身體得贖」的有效因由。
聖經這一深刻的特徵是多麼奇妙:它對身體的福音。在基督裡,身體被視為遠非靈魂的累贅、監獄或蛹。它是靈魂命定的工具,我們難道不能說,它是靈魂在榮耀生命中展望的強大翅膀嗎?由於受到罪的侵蝕,它必須經歷死亡,或者在主再來時經歷等同的變形。但作為神在人類本性計劃中所創造的,它永遠與靈魂相契合,甚至對靈魂的完全行動是必要的。無論復活事件的奧秘方式為何(目前對我們而言是絕對隱藏的),我們至少從這神諭中知道,不朽身體的榮耀將與神在成聖靈魂中的工作有著深遠的關係。這絕非僅僅是物質的序列所能帶來的。這將是「藉著聖靈」;並且是「藉著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」,作為你們在基督裡成聖的能力。
因此,基督徒閱讀關於他當前屬靈財富,以及他即將到來的完整生命——「他在永恆榮耀中的完美圓滿與福分」——的敘述。當他再次仰望並相信他的救贖主時,讓他帶著最謙卑但極其果斷的確據,將這一切銘記在心。為了他,在他無法言喻的需要中,神已經著手預備了「這麼大的救恩」。祂在為他而死的兒子裡接納了他的位格。祂不僅藉著那偉大的犧牲「赦免了他」,而且在其中,祂「定了」他的罪——那罪現在已是被判刑、被鎖鏈與死亡束縛的東西,在基督裡被踩在他的腳下。祂已經將祂自己的永恆聖靈賜給他,作為個人的、永久的內住者,供他藉著謙卑的信心去支取、呼求與運用;那位在元首裡無限居住,並前來在肢體中完全居住,使元首與肢體奇妙合一的蒙福者。現在,讓他帶著喜樂、感恩與期待,將自己交託給「成就神律法的義」,「隨從聖靈而行」,腳步永遠遠離自我,走向神的旨意。讓他以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名,去面對世界、魔鬼以及那神秘的「肉體」(所有這些都潛在地存在)。讓他站起來,不是作為一個失敗、失望、殘缺、半盲、半被說服屈服的戰士,而是作為一個在基督裡、藉著內住的聖靈,踐踏「仇敵一切能力」的人。讓他敬畏他必死的身體,即使在他「克制它」,在他甘願為他的主勞累或受苦時。因為它是聖靈的殿。它是榮耀盼望的寶盒。
宗派立場介紹(本站譯者收錄,非本文文獻)
1. 「這對基督徒教師和牧者而言,是一個重要的實踐功課。一方面,他在公開或私下的教導中,應當極力強調聖靈的啟示。」:本段反映了強調聖靈在信徒生命中持續更新與內住的立場;其他宗派如部分強調聖禮恩典的傳統,則可能更側重於聖靈透過洗禮與聖餐等聖禮機制來施展其恩典。
2. 「對有些人來說,這是一次刻骨銘心的意識危機,是一場個人的五旬節;另一些人則像從睡夢中醒來,發現那份意想不到的寶藏就在手邊」:本段反映了對於聖靈充滿或屬靈經歷之多樣性的包容立場;其他宗派如部分強調「第二次祝福」或「聖靈洗」為特定危機經驗的靈恩派,則可能主張這類經歷具有更明確的階段性與必要性。
3. 「他可能帶著他主的稱號,外表上可能是一個基督徒,可能享受著聯合的神聖聖禮;但他沒有『那實體』。」:本段反映了強調「重生的確據」與「聖靈內住」為得救必要條件的立場;其他宗派如部分強調聖禮有效性(ex opere operato)的傳統,則可能主張只要領受了合法的聖禮,即被視為在恩典之中。